2010年1月2日星期六

安拉





















[照片来自维基百科]



2009年的最后一天,马来西亚高等法庭法官拿督劉美蘭宣判
马来西亚天主教会出版的周刊《先驱报》(Herald-The Catholic Weekly
有宪赋权利沿用“阿拉”(Allah)字眼。
很快的,天主教会、基督教会、开明人士与团体都欢呼公义得以彰显;
另一边厢,回教非政府组织、巫青团、首相署和内政部则提出抗议要上诉~

一个“阿拉”字眼,引发一场如此剧烈的争议,也不是始料不及的。
整个事件,可以说是“情”与“理”的一次冲突,怎么说呢?

稍有宗教知识的,或者翻查字典百科全书,都可以很容易的找到“安拉”
我个人觉得中文世界惯用的“安拉”比“阿拉”更接近阿拉伯发音
的意思,就是:阿拉伯语对“神”的读音,虽然“安拉”直接翻译成汉语
为“唯一的崇拜对象”,但根据阿伯拉罕一神教的教义,这位“唯一的崇拜对象”
就是“神”,而大家(犹太教徒、基督教徒、穆斯林)也清楚,
他们“唯一的崇拜对象”是一样的。
“安拉”就是“神”,就是“耶和华”、“胡大”、“上帝”、“真主”。。。
在伊斯兰教还没有创立之前,阿拉伯地区的基督教徒早已使用“安拉”来称呼
上帝,阿拉伯文版的圣经也是印着“安拉”字眼的,不是什么新鲜事,
也从来没有什么争议,因为那不过是一个语言的发音而已,
况且,语言的使用是一项普世人权,谁都不可以限制任何人使用任何语言,
这是“道理”。

但是,历史的演变,让犹太教、基督教、伊斯兰教之间产生无法消除
的误会,甚至不共戴天的仇恨。于是乎,他们想尽办法来为自己宗教辩护,
就算是小事一宗,只要一扯上两个教派对立面,立刻可以引发宗教情意结。

对穆斯林而言,真主先后派了不同的先知来人间传达真主的启示,
摩西、大卫、耶稣等等都是其中一些,而先知穆罕默德则是最后一位,
所以除了可兰经以外,其他的经典都算是过时的。
对基督徒/天主教徒而言,耶稣就是弥撒亚,救世主,上帝儿子,
他为人类赎罪,他全权为上帝代言,不会再有下一位。
而犹太教作为阿伯拉罕一神教的祖师爷,也相信弥撒亚,只是不相信耶稣,
他们认为弥撒亚还没到来,所以还在痴痴的等待。。。
这就是三大宗教冲突的最大原因,都是教义与情意结作祟。

其者,伊斯兰教的可兰经很独特,因为只有阿拉伯文版,只能用阿拉伯文念,
只此一家,不可有分店,不能翻译成任何其他文字。
也就是这样,阿拉伯文得以发扬光大到世界各地,伊斯兰教和阿拉伯文
有着一种血浓于水、脐带相连的感情。当伊斯兰创教的时候,“安拉”一词
不再单纯的只是一个“神”的发音,它还包含了伊斯兰教中真主的特质与精神。
如果我们有研究伊斯兰教,我们就可以发现“安拉”有着伊斯兰真主的属性。
这是只属于伊斯兰教义的,因为在希伯来旧约,基督教圣经中都没有阐述过。
这也就是在一般人眼中,“安拉”是一个阿拉伯语发音而已,
但是在虔诚穆斯林心中,“安拉”已经和他的生命生活精神信仰连为一体。
那里可以轻易让“异教徒”使用,更何况是向来不咬弦的天主教?
这是“情感”。

在马来西亚这个多元种族与宗教的国土,宪法保障了信仰自由,
然而马来西亚的国教是伊斯兰,穆斯林也占了我国的多数人口。
在这种特殊的背景之下,只使用“理性”无法真正解决争端,
当然,我们也绝不赞同付诸“情感”就可以化解误会。
不管我们喜不喜欢,当宗教情意结纠缠在一起时,
高喊“我有道理”可能引发更激烈的反弹。

怎么办?

这是我的建议:
穆斯林朋友:『虽然我不喜欢别人用我们的东西,虽然我们认为“安拉”和 伊斯兰教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,但是本着人权自由与民主进步, 我们不阻止其他宗教人士采用“安拉”字眼,重要的是, 大家都秉持着和平友爱的善心,让马来西亚成为宗教自由与互相谅解的典范。

基督教弟兄:『虽然我知道我们有宪法权利使用“安拉”一词来称呼 上帝,我也知道穆斯林朋友不会阻止我们,但是在这片以穆斯林为主 的土地上,我们也知道互相尊重的重要性;况且除了“安拉”,我们也有 其他可以替代的字眼可使用,我们愿意在互相谅解的原则下,自愿放弃 使用“安拉”一词,但愿彼此虽然不同宗教,却可以世世代代和平生活 在这片美丽的国土上,阿门。

梦想是否可以成真?
那就要看看“One Malaysia”的意义对国人来说到底有多强了,
那就要看看踏入2010年后,我国人民的智慧又是否有增长了。

愿 主佑马来西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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