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2月30日星期三

本质VS存在















本质先于存在[essence is prior to existence],


还是

存在先于本质[existence is prior to essence]?


我的答案:本质既是存在,存在与本质同生共灭。

我的解说:

传统的本体论[ontology]对存在的说辞乃是从柏拉图,
阿里斯多德一路走过来的,就是人文主义传统,
从基督教到启蒙运动,皆主张普遍的人性(human nature)。
在基督教,人性是就从“受造物”来了解。作为造物者的上帝,
依其概念造人,犹如工匠依蓝图造物,人性或人的本质源于上帝的蓝图。
人的存在是个别的,人的本质则是普遍的概念。
逻辑地说或存有论地说:人“本质”先于人的“存在”。
即使到了康德的时候,虽然不再接受中世纪的神学观点,
可是一样不变的继承了“本质先于存在”的传统人观;
也就是说:个人只是人的普遍概念(人性)的具体存在而已。
把人的本质置于存在之前,就是一种唯心主义,
而把存在之前的本质一股脑儿推给上帝已经脱离了
人的理解与认知范围,变成相对而言无意义的本质了。

这是我的批判。


踏入十九、廿世纪,
先有尼采老兄宣布“上帝已死,本体已殁”,
后让存在主义来个天翻地覆的本体论大革命;
就这样,萨特抬出了“存在先于本质”这个新概念。
这就是说,是人自己造成了自己的本质,进而造成了世界的本质。
换句话说,人之本质是其意志的自由选择及其行动的结果。
或者说简单一些:人的存在不同于存在者,既不同于客观的存在物。
只有“人”才能意识到自己的“存在”,而“存在者”[比如椅子或猫]
不能意识到自己的“存在”,所以,存在者没有“存在”。
只有人才能真正有“存在”

传统哲学本体论只着眼于“存在者”,忘掉了“存在”本身。
人的存在本身就主宰了人的本质,进而主宰世界的本质。
然而,存在主义的存在先于本质有着很严重的盲点:
既然存在可以先于本质,也就是说人可以有存在而没本质,
没有本质的存在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呢??
海德格尔答不上,萨特也答不上,因为这个论调本身
已经陷入了一种矛盾的状况。

这是我的批判。


我的看法是:本质既是存在,存在与本质同生共灭。
没有脱离本质的存在,也没有非存在的本质。
当我们能意识我们的存在时,就是我们普遍的本质,
而我们的本质也只有我们存在时才显得有意义,才可被意识。
如果说,人必须先存在,才能造就他自己。那么,
这只不过是把人的本质与某种人的本质混淆了,
人的本质是普遍性的,某些人的本质是特殊性的,
很明显的,人的本质不等同于某些人的本质,这个逻辑要弄清楚。
总的来说,本质与存在是无法分离的,有本质就会有存在,
有存在就必然会有该事物的本质(普遍的)。
所有理解,一旦掉入唯心或主观的漩涡之中,就很难自圆其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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