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11日星期二

聊聊逻辑 -- ★半费之讼

还是逻辑。说到同一律、排中律、假两难推理,不禁让我联想起逻辑学中一些有趣且耐人寻味的逻辑难题,有谬误,有悖论;而其中一个可以号称最牛的逻辑难题“半费之讼”现在就想拿来说一说。这个逻辑难题又称为“师徒打官司”,算是在逻辑学中蛮著名的故事。

话说在古希腊有一个智者名叫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,约481BC~411BC)。他非常擅长辩论术并且有开班教导辩论技巧和如何打官司。有一天有一位名叫欧提勒士的年轻人来向他拜师学辩论术。为了显示自己的收费合理,他和该学生签了一份合同,就是欧提勒士现在只需要给一半的学费,另一半则在他毕业后打赢第一场官司再交付。好不容易,欧提勒士学成毕业了,但是这小子就是不肯成为律师,也不出庭为人打官司,学费也因此拖欠了很久。普罗泰戈拉看在眼里很不是味道,因为分分钟那一半的学费就这样泡汤了(>_<)。老师忍无可忍终于向法庭提出诉讼,告欧提勒士拖欠学费不还。

在庭上两人展开精彩的大辩论。开始时老师很得意的说:
如果你在这场诉讼中败诉,那么根据判决,你必须付我一半学费;
如果你胜诉了,那么根据合同,你也必须付我一半学费;
所以不管你胜诉或败诉,你都要付我一半学费。


谁知欧提勒士也很镇定的回答说:
不是的老师,事情恰好相反,无论我胜诉或败诉,都不需要付你一半的学费。
因为如果我胜诉了,根据判决,我不需要付你一半学费;
如果我败诉了,那么根据合同,我依然没有赢第一场官司,所以我也不必付你一半学费。


这就是著名的“半费之讼”。请问,是老师说得对还是学生呢?如果你是法官你又该如何下判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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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逻辑难题真的难倒了很多人,但也有很多人提出林林种种的解说与看法,有的站在逻辑学的角度来看,有的站在法学的范围来思考。而我本身也研究了很久,最后提出自己的一套见解。首先,我不熟悉法学,但就以上那么简单的陈述,也不说该学生到底如何有意拖欠学费,法律讲求证据,然而现在证据严重不足,所以我不晓得法官该考虑什么及如何下判。但是,站在逻辑学的角度来看,师徒两人的陈述都有错,都犯上了前提虚假,转移论题,也就是在暗中用另一个论题来替代要讨论的论题。

先看看老师的二难推理,他说:
如果学生在这场官司胜诉,那么他应该付我一半学费。
这句话他以合同为标准,否定了法院判决的效力;然而他又说:
如果学生在这场官司败诉,那么他应该付我一半学费。
这时候他又否定了合同的效力。他前后用了两个标准,而这两个标准有矛盾之处,根据矛盾律,两个互相矛盾的陈述不能同时为真,所以一就是依据合同,一就是依据判决,而既然这个案件已经来到了法院打官司,很自然的法院的判决将覆盖合同。


再来看学生的二难推理,他说:
如果我在这场官司胜诉,那么我不必付他一半学费。
这句话他以判决为标准,否定了合同的效力;然而他又说:
如果我在这场官司败诉,那么我也不必付他一半学费。
这时候他又拿着合同来否定了法院判决的效力。所以,学生也一样的犯上了前提虚假,两个前提没有采用同一个标准,是“双重标准”,是属于前提不真实的错误。


所以,只要搞清楚了这一点,那一切将由法院判决为重。
在这场官司中,只有学生不必给学费他才称为之胜诉,也就是说如果你判学生胜诉那学生就不必给一半学费,也这样合同的约定将无效。总之学生胜诉的结果一定是他不必交一半学费,不然何来胜诉可言?同样的,如果法官判学生败诉,他就一定要缴纳一半学费,而合同也就无效。如果学生败诉却不必给一半学费,那败诉的意义又在哪?

总结一句,虽然我不晓得法官该如何下判,但是判决一定要遵守,而且必定会导致合同在此判决中显得无效。这个结论也符合了驳斥两师生同时使用的逻辑诡辩。

2 条评论:

  1. 那个学生可以选择不自己辩护不久简单化了吗?哈哈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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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他不为自己辩护就没信心赢了~~ ^__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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